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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典乐的取名有什么规则吗?

来源:SO1234 2007-11-5 字体:[ ]

一般来说,冠以作品号“op”字样的,通常是按照作曲家协作的先后顺序编排的,如贝多芬、勃拉姆斯、肖斯塔科维奇等等。但是你注意了,当作品号前的字母是该作曲家独有的时候,他很可能是后人专门重新编的。例如维瓦尔第是R,舒伯特是D,莫扎特是K,李斯特是S一般这个字母是代表编者的姓名。他们的变法各异,我这里简单举两个例子。
一个是巴赫的BWV。这个编号将巴赫的作品1080部先按照作品类型分好,再前后排序。例如从一号开始的两百多部作品肯定是康塔塔,而六百多号到九百多号是管风琴和其他键盘类作品,1041开始的几部是他的小提琴协奏曲等等(大概是这样,我只记得这些),另外他的遗作《音乐的奉献》《赋格的艺术》安排在最后1079、1080。
另一个海顿的Hob。起先也是和巴赫一样的,然而这位编者更加细心,也许是因为海顿实在太多产了,因此将各种作品类型都用罗马数字分开,比如交响曲是Hob I,协奏曲是Hob VII(又把协奏曲分成好多类,如大提琴就是Hob VIIb,小号是Hob VIIe),神剧是Hob XXI。
其他太多了,就讲这些。 字串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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